島的外交關係大致分為4種:友好、中立、敵對、戰爭類
除了戰爭類,島的外交關係可在開發的政府指令頁,最下方中設定
而戰爭類,則需要在開發的軍事指令頁,使用戰爭指令來設定
外交關係的用途
- 開放自己島的導彈援助射擊給指定島;例如只接受友好援射,必須自己島設定對指定島為友好才可以,
指定島設定自己島是甚麼關係並沒有影響,即是,自己有接受援射的絕對控制權 - 船隻出航,必須雙方關係都是友好;一旦一方取消友好,雙方船隻會自動離境
戰爭指令
宣戰 - 對目標島宣戰
- 如果目標島已向自己島宣戰,兩島即時開戰;
- 如果目標島8回合後沒有回應,兩島開戰
停戰 - 對目標島停戰
- 如果自己島已向目標島宣戰而目標島未有回應,取消宣戰;
- 如果目標島已向自己島宣戰,對目標島關係為建議停戰,但如果目標島不作出停戰指令,8回合後仍然會開戰;
- 如果兩島開戰中,對目標島關係為建議停戰,其後8回合內雙方沒有攻擊對方,兩島戰爭結束,期間一方再次進行攻擊,取消建議停戰;
- 如果目標島已向自己島建議停戰,兩島戰爭結束
投降 - 對目標島投降
- 如果兩島開戰中,即時戰爭結束,目標島仍會維持戰鬥狀態8回合;
- 如果目標島已向自己島宣戰,取消目標島的宣戰,目標島即時進入戰鬥狀態8回合;
- 投降需賠償(目標島得賠償金額的50%,另外50%流失)及割讓土地
可以同時與多島宣戰、停戰或投降
導彈援助射擊
在開發的政府指令頁,可設定[島接受援射設定],在主頁的島列表中,會有準星圖案顯示指定島的接受援射設定
不接受導彈援射 | |
![]() |
只接受友好島導彈援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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敵對島以外射擊許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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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射擊許可 |
防衛設施不會對援助導彈(包括自己島)防禦,如開放友好島援助射擊時,友好島的導彈可擊中防衛設施保護範圍的土地;
使用地形指令將指定防衛設施設置為完全防禦,便會對所有導彈(包括自己島)作出防禦
戰鬥狀態、戰爭中
一般情況,島之間不可以互相射擊導彈,除了目標島開放了導彈援助射擊;
然而,一旦進入戰鬥狀態,任何島均可以攻擊該島
戰鬥狀態 - 在主頁的島列表中,會有[]的標示,代表可以被任何島攻擊;
戰爭中 - 在主頁的島列表中,會有[戰]的標示,兩島開戰中的狀態;
戰爭中的島必定是在戰鬥狀態,但戰鬥狀態的島,可能只是曾經對其他島作出過攻擊,並非戰爭中
進入戰鬥狀態
- 兩島開戰,即是戰爭中
- 向任何戰鬥狀態的島進行非援助射擊
離開戰鬥狀態
- 不是戰爭中之後的回合,即沒有與任何島開戰後的回合
- 進行非援助射擊的8回合後
- 別島向自己島投降的8回合後
- 以上任何一類,以最大回合數為準
最後需要注意一點:戰鬥狀態是在所有島回合指令後才執行,即是:
例子1
- 回合一,A島向B島宣戰;
- 回合二,B島向A島宣戰;
- 在回合二,A島或B島仍然不可向對方進行非援助射擊,不論指令先後次序;
- 回合三,相方可任意射擊
例子2
- A島和B島已經戰爭中,C島沒有戰鬥狀態;
- 回合一,C島向A島進行非援助射擊,C島進入戰鬥狀態;
- 在回合一,其他島仍然不可向C島進行非援助射擊,不論指令先後次序;
- 回合二,其他島可任意射擊C島;
- 回合九,假如C島期間沒有再進行非援助射擊,C島離開戰鬥狀態
- *A島和B島假如沒有停戰,兩島當然一直維持戰鬥狀態